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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丨郁建兴: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政已阅 Author 郁建兴


内容摘要

政府工作报告将“千方百计惠企助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列为2022年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之首,表现出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取向。

2022年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境界?怎么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首席专家郁建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郁建兴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
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首席专家

     政府工作报告将“千方百计惠企助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列为2022年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之首,表现出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取向。

2021年,浙江“十四五”良好开局,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新气象,特别是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35万亿元,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2%、1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0%、17%、17.1%,均高于面上增速,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质量效益持续向好。与此同时,困难与压力日益凸显,包括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经济发展面临很多不确定性。
2022年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境界?政府工作报告从惠企助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题。首先是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快速精准直达,在2021年为企业减负超过2500亿元基础上,2022年力争再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扎实推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其次是实施金融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包括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和金融服务,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积极引导金融系统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等。再次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标杆指标数量居全国第一的基础上,推进杭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包括深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集成改革,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等。凡此种种,都致力于让人人享有尽展其才、梦想成真的发展机会、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顾客在义乌国际商贸城采购(来源:资料图)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市场主体多、发展好的地方,经济更有活力和韧性。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鲜明提出“六稳”“六保”政策,把保市场主体提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任务。浙江拥有860多万市场主体,是全国市场主体数量最丰富、活跃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推进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政策,以及做好保供稳价、加强用电保障、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等等,既助企纾困,又激发活力,对于浙江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如此,当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政策层面需要予以迭代升级。比如说,商事制度改革应从解决市场主体“准入难”进入解决“准营难”的新阶段。以往我们衡量营商环境的指标主要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参照,存在较大局限性。一方面,世界银行指标体系侧重衡量政府办事的行政效率,评价尺度过窄,企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的相关决策中不仅关心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更关心当地的市场准入是否开放平等、地方政府是否诚实守信以及公共政策是否稳定有序。换言之,我们应将平等开放的市场准入、稳定的政策预期以及优良的市场环境作为营商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再比如说,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是影响当地市场投资、生产和经营行为的关键因素。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诸多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透过指标数据看本质,识别出真正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关键要素,进而确保政府能够将有限资源投入到最能够推动市场发展的关键政策领域。这就需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

  浙江某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来源:资料图)

得指出的是,当前我们已然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时代带来了新的市场环境和产业发展的变化,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治理规则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在营商环境建设中需要加入“数字”维度。一方面,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越来越成为企业投资行为的重要考量。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既涵盖了传感终端、5G网络、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也包括利用物联网、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交通、能源、生态、工业等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因此,需要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另一方面,与数字经济有关的各种配套制度将深刻影响企业的投资意愿。从企业投资角度看,数据开放程度、知识产权保护、数据隐私保护以及数字规则建设等都是重要因素。场景和数据开放是育商招商的重要力量,政府需要优化数据资源授权模式,探索实施政务数据、电子证照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依法依规将产生于地方但目前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相关领域数据和电子证照回流地方同时,完善数字规则,加强数据保护,推动更多数据资源实现安全高效优质的互通共享。

总之,浙江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措施,正当其时,期待它们落实落地落细,并早日见效。



END



作者|郁建兴
来源|政已阅公众号
编辑|王斯禹
审核|郑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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